2023-02-28 13:59:46 来源:天眼新闻
近日,贵定县人民法院昌明法庭联合贵定县沿山镇综治中心,成功调解一起涉集体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件。
综治中心调解现场
(资料图片)
据悉,原告晏某某于1984年承包被告贵定县沿山镇某二队、三队、六队三个生产队(现为沿山镇某村二组、三组、六组)的荒山进行经营管理,承包期限为30年。
随着发展,该承包山林于2022年10月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征收,双方就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,协商无果,原告晏某某遂一纸诉状,将三个村民小组诉至昌明法庭。
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时间跨度长,案涉三个村民小组,人数众多,为避免群体性冲突发生,衍生群体性案件,快速妥善化解矛盾,遂将该案“打包”委托沿山镇综治中心进行调解,利用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联合化解纠纷。
实地勘验
在经过现场实地勘验后,承办法官联合镇综治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召开调解会议,认真听取双方意见,查看证据材料,调解中用“耐心、细致、专业、公正”的工作作风,分别就事实、法律关系分析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解决方案。
最终,在村基层组织调解的协调配合下,原告晏某某与被告贵定县沿山镇某村集体小组达成调解协议。
目前,该协议已申请司法确认,一起涉农土地纠纷圆满化解。
申请司法确认
近年来,昌明法庭始终积极探索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多方协调配合”的诉源治理新格局,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、推动和保障作用。在综治中心的引领下,法庭与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联调机制,“一体化运行、一站式办理”,形成调解合力。
下一步,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,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,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,昌明法庭将加大支点作用,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(街)、村(社)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,把调解指导、纠纷化解、普法宣传、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家门口,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“桥头堡”作用,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“小法庭”的“大担当”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虞思滔
编辑 陈庆
二审 莫宇
三审 张发扬